建议恢复被扣积分,规定从现在开始执行
一般出台新的规定,都是按规定实行之日起才开始进行执法,如果新的规定非要强硬的将所有以往发生的所有事件都归纳到执法的范围之内,那么其打击性必然超出了民众所能承受的范围,大家都是按照论坛的规定办事,犯错的毕竟是少数,因为少数人的不当行为,而抹杀大众的利益,这么做于情于理都显一些莽撞
论坛上从LV4以上掉到LV1的人不在少数,他们大部分都是老老实实发帖赚积分的良民,将近50贴才换到一个积分,积分对这些人非常的来之不易,希望论坛的大大们为这部分人考虑下。
[ 本帖最后由 pirnce1 于 2008-12-13 10:13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