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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贩毒4公斤的‘英国’毒贩该不该杀?? [打印本页]

作者: Nederland001    时间: 2009-12-31 08:12     标题: 贩毒4公斤的‘英国’毒贩该不该杀??

走私毒品罪名成立的英国毒贩阿克毛,29日在乌鲁木齐被注射执行死刑。英国外交部在当天在24小时之内连续传召中国驻英大使傅莹两次,要求就处决一事做出解释。

英国首相布朗表示震惊及失望并表示“强烈谴责”。英国外交事务大臣则批评中国政府没有考虑阿克毛的精神状况。对于英方的批评,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已经表示,任何人都无权对中国司法主权说三道四。

昨天,北京刑法专家、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主任屈学武就阿克毛未被鉴定为精神病作了解释。他说,因为现在大量面临死刑判决的嫌犯几乎都要求进行精神病鉴定,显然有人想通过冒充精神病病人来逃脱应负的法律责任,审判机关对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不可能不加甄别一律接受。“被处以死刑的阿克毛连怀疑是否患有精神病的基本条件都不具备,就更遑论用患有精神病的理由为他开脱,因此英国政府的指责毫无道理。”(新华 中新 综合)

为何英国对一个贩毒4公斤的人给判死刑有这么大的反应呢??
时间如果倒流100年会发生怎么样的局面呢,个人感觉他们一定会大军压境吧?
4公斤的毒品足够毒死几万中国人,这样的人渣还想利用【精神问题】来逃脱法律的制裁,有可能吗??
可怜的西方人已经没任何办法对现在的中国做什么动作了,只能利用此次机会来恶意炒作,恶意的抹黑中国的正义形象。
完全不排除此次在哥本哈根的气候会议的结果,对中国刻意的报复。完全释放了西方人无奈和肮脏的一面。
在英国的各大论坛,可怜的英国人对中国人展开恶劣的攻击。说什么在伦敦也有很多毒贩,黑社会,卖淫。。。
有部分在英留学生看不下去,就反驳了一下,却遭来群攻,对这么丧心病狂的英国人。嗨无语啊。。。


请朋友们红心支持一下,谢谢了。

[ 本帖最后由 Nederland001 于 2009-12-31 01:30 编辑 ]
作者: 雪飞狐    时间: 2009-12-31 08:17

贩毒4公斤还不该杀吗,英国法律有毛病,说到底还是中国不够强,否则他敢说吗
作者: mlofn5za    时间: 2009-12-31 09:13

要是这个毒贩不杀,那么中国那么多的毒贩岂不是都有理由逃脱法律的制裁,到中国来就要按中国的规矩办事,现在又不是清朝末年什么事都要别人国家的人来绞合
作者: kissfire7    时间: 2009-12-31 09:31

砍的好哈..为国人出口气...

应该算是杀一儆百...杀鸡儆猴
作者: li_vvvvvv    时间: 2009-12-31 10:53

杀的好,证明中国强大了,连英国都可以不给面子了
作者: QQ山水    时间: 2009-12-31 10:57

笑话嘛。贩毒4公斤的‘英国’毒贩该不该杀??我的答案是当杀就杀。借用邓小平的一句话,这是中国的主权,主权问题是不容谈判的!中国不是清政府!现在中国政府的领导人不是李鸿章!
作者: superddog    时间: 2009-12-31 11:36

傻了他吗的比的,英国佬,爱尔兰人,英格兰人最野蛮无知自以为是的民族了,他怎么不去马来西亚贩毒,贩多少都是死刑。
作者: 真没意思    时间: 2009-12-31 12:03

杀他不解气 应该让他自己把4公斤的海洛因吸完 然后放回英国
作者: zxcvb8887    时间: 2009-12-31 12:04

这个话题发出来我看没有人说不该杀吧,应该是怎么杀的问题,呵呵
作者: 人性本初    时间: 2009-12-31 12:05

咱们政府不能在这事上手软,该杀,呵呵,楼上的也不错 不知道吸完还能回去吗
作者: zyc540    时间: 2009-12-31 12:06

绝对的该················
作者: ggg21    时间: 2009-12-31 12:45

当然该杀,活该!看以后哪个国家的人还敢来中国做这种事。
作者: CS4    时间: 2009-12-31 12:55

让人想起了林则徐禁烟。杀的好。谁让他带毒品到中国。
作者: zxx19822008    时间: 2009-12-31 20:52

杀!杀,一定要杀,有罪就要罚,中国是个有法律的国家.
作者: 65541    时间: 2009-12-31 22:07

这样多的重量都够这个英国佬毙好几回的了。不要以为自己是外国人 在我们国家犯法就没有事  给一些外国人敲敲警钟
作者: 铁斧头    时间: 2009-12-31 22:43

都四公斤了,英国人真把我们当成傻子耍了,中国的司法是独立的还轮不到英国人对我们指手画脚,这都不是一百四十年前了,你们还以为你们有治外法权吗?可笑当真可笑!
作者: anog    时间: 2009-12-31 23:03

祖国司法程序不容任何人或其他国家指手画脚  
作者: tigera321    时间: 2009-12-31 23:31

死就死呗。那种人留着 也是祸害更多人。爱咋咋地。爱怎么谴责怎么谴责。
也该轮到别的国家谴责我们了。总比我们去谴责别人炸我们大使馆,碰掉我们领空飞机和干预我们主权好的多。
作者: zxx9218    时间: 2009-12-31 23:54

大家都說了不少意見,但是我說一句比較可惡的話吧....。
這世界上販毒的人有千千萬萬的人,地球上吸毒的人也很多,但是換角度想。
如果沒人吸毒哪會有人在賣,只有供給沒有需求這是不可能的。
就是有太多太多的人在吸毒,然後被抓之後才在說一些好聽的場面話,
明明知道戒毒有很多管道可循,尤其現在又是資訊發得的時代。
不能說一些『我不知道哪邊可以找到...』、『我不識字...』....等等的話。
很多事情只是決心的問題,如果想要做沒有辦不到的。
要打擊毒品之前是否該先想想是誰在吸毒。

以上為個人淺見,看看就好請勿筆戰。
作者: 11115487    时间: 2010-1-1 00:11

鬼子纯属胡搅蛮缠,不管如何,我觉得处死的非常解气!
网上一个网友评论的好“布朗敢来中国贩毒,我们照样敢枪毙你布朗!”
作者: ammoniumm    时间: 2010-1-1 00:30

估计这一下,墨西哥的毒贩们要转战英国了。
作者: k569614241    时间: 2010-1-1 01:23

在哪国犯法,就应该遵守那国的法律,这一个属地原则.没什么好讲的.
作者: kilo1984    时间: 2010-1-1 01:38

杀的很好,外国所谓施加的压力实际上效果都有限,并不会有什么本质的影响,这次让他们满意了后面还会找其他借口。不杀的话反而会对国内民众的心气造成坏的影响。所以说国家这次选择的坚持不给丫做精神鉴定,直接杀掉的做法是很赞的。
作者: ycls    时间: 2010-1-1 03:41

老实说死刑的废除应该也是趋势吧,我是支持的。
不过此案中案犯明显触犯了法律,中国判刑是按刑法。那么其他人没有理由以此反对啊
作者: Nederland001    时间: 2010-1-1 04:18

引用:
原帖由 tigera321 于 31-12-2009 16:31 发表
死就死呗。那种人留着 也是祸害更多人。爱咋咋地。爱怎么谴责怎么谴责。
也该轮到别的国家谴责我们了。总比我们去谴责别人炸我们大使馆,碰掉我们领空飞机和干预我们主权好的多。
兄弟的话太精彩了,说出了在下的心声。
这些西方无赖就是这样的,奶奶滴设备它在乱吠好了,难道还真派军队来啊。
作者: zjp0506    时间: 2010-1-1 04:21

不知什么时候政府对能在外的国人负责。莫论国事。唉
作者: mmjjkk    时间: 2010-1-1 05:04

引用:
原帖由 11115487 于 2010-1-1 02:11 发表
鬼子纯属胡搅蛮缠,不管如何,我觉得处死的非常解气!
网上一个网友评论的好“布朗敢来中国贩毒,我们照样敢枪毙你布朗!”
布朗要是有本钱贩毒就不用看中国的脸色啦,看着吧,他们也就是快活一下嘴,末了什么也不敢做
作者: 孤雁行    时间: 2010-1-1 10:06

这个一定得杀啊,一百多年前,就是英国佬把毒品带到中国来的。罪恶的殖民者,今天还有脸提出抗议,就是一群无赖
杀一儆百,支持中国政府强力禁毒
作者: xsuperbo    时间: 2010-1-1 10:33

改革开放这么多年来,毒品确实害人不浅啊.
我不多说了  就两个字:该死!
作者: hxc66    时间: 2010-1-1 10:42

在中国犯罪就应该以中国的法律治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包括外国人,其实现在在中国对外国人我一直认为太过友好了,好的有点过头了,外国人在中国玩弄女性比比皆是,谁叫我们这些女人不争气呢。
作者: 5122019    时间: 2010-1-1 11:12

直接判完就枪毙
省的布朗来要人,他要是要就给个死尸吧,也是人道主义嘛
不在英国贩毒来中国,找枪
作者: vking2008    时间: 2010-1-1 13:47

违反中国的法律 就应该受到中国的处罚 这是理所当然的
作者: 郭晚    时间: 2010-1-1 14:52

去他妈的!什么英国人还是美国人只要在犯毒!就要杀!因为我们是中国不是大清!
作者: cds72    时间: 2010-1-1 16:27

贩毒4公斤的英国毒贩肯定要杀,不管是那个国家的.4公斤可以害死很多人.
作者: zsmhrd    时间: 2010-1-1 17:05

什么时候没有贩毒也杀了,英国人屁都不敢放一个,中国才够强!
作者: mmjjkk    时间: 2010-1-1 18:22

这就叫登着鼻子上脸,或者说给脸不要脸,真的已经很照顾老外了,他们却变本加厉.坚决要求国人与老外在中国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作者: xiaria    时间: 2010-1-1 19:14

说到底还是一个实力的问题,只有我们强大了,他也就只是吵吵,要是一百多年前那就是军舰了,所以我说,管他怎么说,我们搞我们的就可以了,做自己的事,让他们去说吧。
作者: moumi    时间: 2010-1-1 21:38

该杀! 万恶的外国佬,   拿毒品来残害我们中国人!
作者: wuyelang123    时间: 2010-1-1 21:40

杀他狗日的,杀一次我都嫌少。妈的,有种英国鬼子再和我们干一仗。
作者: Nederland001    时间: 2010-1-2 05:40

引用:
原帖由 mmjjkk 于 1-1-2010 11:22 发表
这就叫登着鼻子上脸,或者说给脸不要脸,真的已经很照顾老外了,他们却变本加厉.坚决要求国人与老外在中国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兄弟的思路很清晰。
这些无赖就是这样,什么东西对他们有利,他们就会跟在中国后面。
如果什么东西对他们无利益,这些疯狗就会拼命的咬人了。
作者: tin8    时间: 2010-1-2 05:53

让我想到了鸦片战争,怎么又是英国,在清代估计人家一嚷嚷我们就放人,现在是什么年代了还跑我们国内来贩毒?抓到不挨枪子难道还请你喝酒不成~
作者: a351382150    时间: 2010-1-2 05:57

杀~~~~为什么不杀~~只要在我们中国边界内处罚了我们的法律都应该被惩戒
作者: caobanzhu    时间: 2010-1-2 07:36

就应该杀几个外国人啊,呵呵,这问题有什么讨论的,
布朗实际上也只是捞取选民好感而已。
作者: 金卡会员    时间: 2010-1-2 07:40

贩毒4公斤还不该杀吗,英国法律有毛病,说到底还是中国不够强,否则他敢说吗
作者: Nederland001    时间: 2010-1-2 17:48

引用:
原帖由 a351382150 于 1-1-2010 22:57 发表
杀~~~~为什么不杀~~只要在我们中国边界内处罚了我们的法律都应该被惩戒
请各位兄弟如果要回复的话。
务必要注意符号的使用,谢谢了。
作者: 求救    时间: 2010-1-2 18:05

当然该杀啦 他敢来中国贩毒 被捉到 应该执行死刑 枪毙那种 然后大肆宣传 看这些洋鬼还来不来
作者: liang886104    时间: 2010-1-2 21:15

这种家伙就该直接打死!鸦片战争的耻辱犹在眼前,不能让小西方来侮辱我们的尊严!杀一个不够~!该举着枪炮 把英国贩毒的全给消灭了
作者: sslh    时间: 2010-1-2 21:50

中国是沾毒品就是死刑,外国人就不在地球上活着了?
作者: wifwof    时间: 2010-1-2 22:55

杀得好,像这种老外很多,应该更严点,50克就好让他们去死了。
作者: bangba00    时间: 2010-1-3 00:15

我觉得中国事,中国人解决,关其他国家什么事情呀
作者: f120117    时间: 2010-1-3 00:24

这种毒贩该杀,管他是什么英国人,就算英国首相来中国卖毒品抓住了也照杀不误
作者: s1h2g3    时间: 2010-1-3 00:25

看来也要开始对这些所谓的国际友人开开刀了,不杀还以为我们软弱.
作者: kissyou998    时间: 2010-1-3 06:37

呵呵,说到底就是中国强大了,不给英国棒子们的面子,做的很有民族底气。
作者: r18xxl    时间: 2010-1-3 06:44

今天不杀了这个毛贼,明天更多的洋鬼子来中国贩毒。再说杀了这厮英国又能怎样,难道再来一次鸦片战争。估计他们还真没有这个胆量了。
作者: xiaohan000    时间: 2010-1-3 13:58

这个话题发出来我看没有人说不该杀吧,应该是怎么杀的问题,呵呵
作者: 1103841568    时间: 2010-1-3 14:36

这还考虑什么啊。英国也是,还来求什么情啊。求也没有用,外国人在中国已经给他们很多优惠了。 怎么还想不看呢。
作者: cao751102    时间: 2010-1-3 15:08

直接拉出去杀了,再把尸体送交给英国政府。
作者: terry3021    时间: 2010-1-3 16:22

管别人怎么说,来中国贩毒超50g就给杀了就行了!
作者: Nederland001    时间: 2010-1-4 07:12

引用:
原帖由 terry3021 于 3-1-2010 09:22 发表
管别人怎么说,来中国贩毒超50g就给杀了就行了!
兄弟这句说的好,贩毒50克以上就得死刑。
这是咱们的法律。
任何人无权对【中国的司法主权】做任何评论,这句话太牛了。
作者: ptpt222    时间: 2010-1-4 08:38

当杀就杀,现在不是清政府,中国的主权是不容谈判的!
作者: tzjian7888    时间: 2010-1-4 09:32

现在不是1840年了,中国也不是清政府。英国人肆意欺压中华民族的那一幕永远的过去了!什么他娘的大英帝国滚蛋的吧!注射死已经便宜你了!该刮了你这杂种!想起圆明园,想起八国联军气就不打一处来!

[ 本帖最后由 tzjian7888 于 2010-1-4 09:33 编辑 ]
作者: liming190125    时间: 2010-1-4 10:01

放在一百年前就是一个进攻中国的导火索,放在现在就只能干瞪眼,做为中国人我们终于可以自豪,杀了一个英国佬算什么,这是个给他们一个警告,以后到中国来一定要秉公守法,贩毒,在你们英国难道不犯法吗,我真纳闷,你们为了一个犯了罪的死刑犯竟然召见中国大使两次,有这个必要吗,是想说你重视国民吗,还是做给你们的民众看,或是为了表现你们的高傲,把你们的那些东西都收起来把,现在我们中国人不吃那一套。
作者: warakia    时间: 2010-1-4 10:41

当然该 贩毒这种事情不能让 不管怎样他是在国内犯的法 必须在国内审判
作者: wangjun9166    时间: 2010-1-4 11:03

应该杀!千万不要忘记清朝中国的鸦片战争。过去清政府腐败,导致了灭亡;如果今天的中国还是软弱,结果不言而喻。现在不是过去,说明中国强大了,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人来中国贩卖鸦片,一律格杀勿论!!!!!!
作者: mmjjkk    时间: 2010-1-4 18:58

引用:
原帖由 liming190125 于 2010-1-4 12:01 发表
放在一百年前就是一个进攻中国的导火索,放在现在就只能干瞪眼,做为中国人我们终于可以自豪,杀了一个英国佬算什么,这是个给他们一个警告,以后到中国来一定要秉公守法,贩毒,在你们英国难道不犯法吗,我真纳闷, ...
好多西方政府都是被选民左右着,总是有一帮数量不大能量不小的人拉大嗓门叫着要仁慈要善良,他们虽然被驴踢坏了脑子可是还每每得逞.可想而知这样的国家前途几何
作者: xiaoshou99    时间: 2010-1-4 19:26

要是那鸟人把四公斤毒品全部吃下去那就是精神病,要是不吃,嘿嘿,整不死他
作者: allisthebest    时间: 2010-1-5 00:35

哇靠,4公斤了都,中国是50克吧,感觉国外对于这样的东西都是睁一眼闭一眼的,中国就是怕自己回到鸦片战争吧
作者: Nederland001    时间: 2010-1-5 06:08

引用:
原帖由 allisthebest 于 4-1-2010 17:35 发表
哇靠,4公斤了都,中国是50克吧,感觉国外对于这样的东西都是睁一眼闭一眼的,中国就是怕自己回到鸦片战争吧
【鸦片战争】本来就是中国人的侮辱。
现代还有外国人想带毒品进来,而且又想以精神问题逃脱。
这样的阴谋如果可以得逞,那有精神问题的就是咱们这些中国人了。
作者: wzhcch    时间: 2010-1-5 09:59

该不该杀我觉得不应该看他是什么人,而应该看我们国家的法律,法律说该杀就杀,无论他是什么人。
作者: 老白    时间: 2010-1-5 10:09

像这样的人,就是有精神问题也要杀,他为什么不往他英国贩,杀了就对了。
作者: 徒手杀龙    时间: 2010-1-5 10:18

该杀,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还以为现在是鸦片战争前吗。
作者: sonyaj    时间: 2010-1-5 14:53

说明中国政府开始转变外交风格。看样子有得好看的了。政治啊,就是刺激。不过一般人也弄不来
作者: guo75443    时间: 2010-1-5 16:07

妈的,是不是还想再来一次鸦片战争啊,狗日的英国佬,该死,感谢GCD,不会再有一次国耻出现了
作者: boke00a    时间: 2010-1-5 16:27

当然该杀,他怎么不再英国有精神问题,纯粹是狡辩
作者: sonymtv    时间: 2010-1-5 19:00

不值得讨论,我们尊重法律,在制定卖毒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前就讨论好了。
作者: zenglin198664    时间: 2010-1-5 21:38

杀、杀、杀、日本人该死,英国人也该死,这些侵越过中华的鬼子
作者: meihuaquan    时间: 2010-1-6 09:09

杀不杀阿克毛其实不是什么大事,这下年,我们轻国人,重外国人的例子比比皆是,我们得到尊重了吗?得到同样的对待了吗?好像没有。这在好多人那里,已经形成了奴仆一样的性格,我们失去了自尊。在我们国家犯罪,就用我们的法律制裁他,用得着去解释,去说明吗。这是我们的事情,说大了,使我们的主权。自己挺起了腰,别人才不会器在你身上。
作者: hetzer_216    时间: 2010-1-6 09:22

为什么不杀??杀的好!!这样的毒贩不杀,天理不容,英国还以为自己是19世纪那称霸一时的日不落帝国吗??套用《赤壁》里关羽的那句经典:你已经过时了!
作者: oyty    时间: 2010-1-6 13:25

有些事情的政治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英国人只是觉得应该给中国的“人权”状况施压。虽然我们确实也没什么人权状况
不过国外对中国的“专制”偏见蛮深的,也怪不得他们
作者: capcomx32    时间: 2010-1-6 13:45

这个毒贩太该杀了,中国的达赖在国外,还有中国的东突分子在国外,中国政府向欧美这些国家申请抓捕都不行,为什么中国就要听他们的呢
作者: xbat2999    时间: 2010-1-6 14:05

从他的名字看应该是穆斯林,可能和疆独有关,必杀!
作者: yesnogod    时间: 2010-1-7 01:22

英国人这次的公关没做好,想想是不是哪里刺激了高层?以为还是1840年的中国啊,这么傲慢。再开军舰过来,也不颠量一下。
作者: fanleirq    时间: 2010-1-7 07:15

在中国犯法            中国的法律说的算              这些强盗就会用她们的强盗逻辑来看我们            这会她们怎么部要求司法公正和司法独立了            中国      走自己的路   让她们说去吧
作者: pkuss    时间: 2010-1-7 07:34

支持楼主,其实这个问题并非是简简单单的伤害中国人的问题,而是从鸦片战争到现在,中国终于可以名正言顺的在中国对外国人执行死刑了,这是一种站起来的意义!
作者: a11011011010    时间: 2010-1-7 21:32

照我说应给千刀 万刮,以平民愤,有多少杀多少。
作者: zbrendi    时间: 2010-1-7 22:40

必须杀,必须杀,这个没有任何的余地的。。
作者: coash    时间: 2010-1-8 00:20

无论从那个角度将这个毒贩都必死无疑。媒体都曝光成这样子,中国想把这个事情低调处理的话就不会那个报纸网站都报道。国家领导人也是要脸的。
作者: cheeserona    时间: 2010-1-8 00:35

有精神病这招可是中国发明的,还想跟中国学.贩毒有精神病,他有精神病的话怎么不在街上撒钱啊
作者: 烟烟一吸    时间: 2010-1-8 00:43

毙他10个来回都不多 就应该这样 抓一个杀一个 你在看看那些想忘中国运毒的还有敢来的吗 下手一定要狠 才能从根本上治理住源头
作者: quansa856    时间: 2010-1-8 02:33

该杀。这是司法独立的表现,这是基本的原则。一定要依法。
作者: yuyubingqing    时间: 2010-1-8 02:53

我认为,不管在任何一个国家,贩卖四公斤的冰毒,都是必死无疑的。按照英国法律,估计也要判他个500年监禁吧。这件事情其实是中国地位上升的一个重要标志。
作者: zhouzhe84    时间: 2010-1-8 02:56

这种东西害人不浅,不管是不是中国人,就算是外星人,也要杀。如果留入中国,那可能害了几千人生不如死。他到中国来贩毒就要做好死的准备。除非你去英国贩毒
作者: PARANDOiD    时间: 2010-1-8 03:07

因为我国刑法的管辖效力使用的是 属人与属地原则,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领空,领海及航空飞行器上都受到我国刑法的约束,这个“英国”人明显要受到我国刑法的惩罚
作者: 12222993    时间: 2010-1-8 04:01

处死毒贩在法律道德层面无可挑剔,只是在政治层面大大的打击了英国的尊严,狠狠的扇了英国佬一个耳光,让英国政府在英国人民以及盟友面前颜面尽失,让英国佬知道,现在中国不是清朝了,他也不是当初的日不落帝国了,英国只是美国的跟屁虫,政治影响,经济军事实力,都大不如前,别再作春秋大梦了
作者: mmjjkk    时间: 2010-1-8 19:28

人权大于一切的人士从来没有意识到他们在维护什么,其实就算在欧洲也有很多人特讨厌那一群人,简直就是职业闹事者,整天唯恐天下不乱 天下太平的话就没他们什么事儿啦
作者: raymond0099    时间: 2010-1-8 19:30

按规矩办事 不过就算杀了也用不着带那么多高帽吧
作者: willardisme    时间: 2010-1-8 20:06

其实我们应该庆幸的是杀了,如果没杀那我们现在的气愤恐怕能憋死自己
也许百年前乘船运鸦片在他们还津津乐道吧,也许那群人真的就不了解今天的中国吧
无论如何,政府没让我们失望
作者: fywujun    时间: 2010-1-9 17:30

该杀!中国多少家庭将要破裂,这不是民国时期!
作者: atba    时间: 2010-1-9 17:56

这种垃圾过来祸害我们国人就该杀...
TMD杀1万个都不为过....
作者: 云端    时间: 2010-1-9 18:00

可以杀,不过对此人作精神病鉴定后再杀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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