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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告自己胜诉,法律彻底被玩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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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告自己胜诉,法律彻底被玩坏

2016年时,西安消费者签订认购合同,从西安闻天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购买了房屋,并支付全款。两年过去了,房价高涨了,开发商却以自己当时“没有预售许可证”为由,起诉了12名消费者,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而今年6月8日西安长安区法院对其中一案做出一审审理判决:认购合同无效。    本案中开发商当初为尽快确定客户回笼资金,减少审批压力,和这12名客户按全款七折优惠订立合同,客户依约付了全部现款,此间双方都是符合订立合同真实意思表示,没有协迫欺诈或者显失公平成分,开发商是想卖房,客户是真想买房,双方协商一致,客户付了现款开发商交了房,履约已经完成。    楼市后来的上涨,当初房价每平7000元现在涨至现在每平25000元,这个增值部分权益当然是属于客户,和开发商没有任何关系。开发商眼红增值,提起诉讼,首先就违背了商业界的契约诚信原则!对于这样的恶意诉讼,法院居然还判了开发商胜诉,合同无效,理由是订立合同时开发商无预售许可证,违反了最高法关于: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的规定,简直日了狗了!    法院貌似遵守了最高法的规定,然则这分明是脱离了现实下的生搬硬套,根本没有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如当初一甲子前在我国盛行的教条主义!法律的制定和执行是为了遵守公序良俗,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可是某些只知书本只知法律条款却不知民间现实的书呆子,却硬生生将我国的法律执行成了教条主义的范本!    比如《未成年人保护法》本来是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却被我国的法官和警察生生弄成了未成年人渣保护法,只保护未成犯罪人的权益,却不去考虑受害人权益;最高法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本是保护房产买卖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买方,却让西安法院给整成保护没有契约精神的卖方去了!    预售许可证是开发商申请非买房者能控制,没有预售许可证就实行预售的,当时不是个案而是现实中很多公司都这么操作,一如结婚得有结婚证为合法,但是我国还是会在一定范围内承认事实婚姻的存在,并以此来断案量刑!没有预售许可证就销售的房产,只要不是欺诈合同,不是操控买卖价格严重低于市场损害国家利益,那订立的房产销售合同就应该是真实有效的!    据新闻2016年4月8日,西安首场电视问政后,被问政的西安房管局“雷霆出击”,于两日后下派190名房管监督员到188个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点,蹲点监督无证售房行为,当时媒体进行了大量报道,报道称“使得西安五证不全销售现象得到了控制”。可见当时西安未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就已经开始卖房的开发商有多少!    老马说过如果有10%的利润就可以让人疯狂,有50%就让人不顾一切,有100%的利润就会挺而走险,有300%的利润,就会可以践踏人间一切。 现在这别墅市价500万,开发商通过举报自己违法交一点罚款,退回当初销售收入120万,除去打官司和罚款开支,每幢房子还能净赚300万以上,将会像瘟疫一样从西安开始蔓延!    笔者以为,如果认定该房产销售合同无效,那么应该负合同无效责任的不是买方而是卖方!判定开发商拥有房产所有权可以,但是应该除退还原房价款外,还要按市价补偿该房产的增值部分以及装修赔偿给买房人,同时还应该对开发商处以巨额罚款,而不是按两年前没有预售许可证缴个72万元就行!



点评:这样也行?现在人们为了钱什么没下限的事情都可以做出来。完全应该对这开发商处以巨额罚款。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 風過耳 金币 +3 感谢分享,论坛有您更精彩! 2018-8-10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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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只怪商人黑心吗 真的应了那句话 整个社会都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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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关键是西安...最近奇葩事情太多了,限制10年车政策,还有摇号关系户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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